更新时间:2022.08.01
寻衅滋事不可刑事自诉。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
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要年满16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公共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
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才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如对社会危害不大、情节轻微的,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 1、犯罪分子有坦白、自首、立功等情节的; 2、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3、犯罪分子是盲、聋、哑人的; 4、犯罪分子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5、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等情形的。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是: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无事生非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寻衅滋事罪的客体为我国的社会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为行为人有着辱骂,挑衅,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主观要件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有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是有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期限最低为五年,最高追诉期限为十年。行为人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问题。寻衅滋事罪是1997年《刑法》确立的一个新罪名。1997年修改《刑法》时,废除了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但从中拆分出五个罪名,其中之一就是寻衅滋事罪,规定在第293条。开始时,寻衅滋事罪是一个处罚较轻的罪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