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报销的标准不同的城市可能会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是采用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一个方法。2000元以上到5000元以下的部分一般是报销90%,5000块钱以上,但是1万块钱以下的一个部分一般是报销85%,1万块钱以上3万块钱以下的一个部分一般是报销8
不能。四川医保不能在重庆使用,因为四川的医疗保险还没有和重庆的联网。但是如果在缴费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就可以在重庆看病会四川报销。
重庆的医保有下列报销比例: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5%。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
医保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商业保险不可以再报销。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
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扣除1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80%、二挡85%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80%、85%比例报销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扣除3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60%、二档65
能报销。报销范围: (一)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临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纳入我市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保最高结算标准为该项目的政府指导价(以后随政策指导价调整而调整),并实行医保限额报销。 (二)将开展“新型冠状病毒
住院报销没有病种限制,住院大学生须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
有限制。生育保险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其中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职工因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由生
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不属于重庆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