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包庇罪的主体一般应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该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了为其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事实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行为。
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所适用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客观上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
不属于毒品犯罪,属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就在于不仅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的及时惩办,而且这种行为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客体要件 包庇毒品犯罪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3)》第三条规定,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应当提起诉讼:(1)作出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犯罪;(2)帮助隐藏、转移或者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毒品犯罪定罪内容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毒品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非法种植毒
行为人实施了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就会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制造毒品的数量是多少,只要其实施了制造毒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且是制造毒品罪。具体地来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就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