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国有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
公司设立董事会流程: 一、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二、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按公司性质、公司规模等来定,但一定是基数; 三、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聘任高管等。 四、修改公司章程。
1、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 2、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3、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于表决。董事会开会表决时,是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外商独资企业属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包括: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会
两个股东是可以不设董事会的。公司法规定不设董事会可以。设立不设立董事会,与股东人数没有必然关系。当有限公司觉得自己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时候,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以下几种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会不可以解散公司。解散公司须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有效的解散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合法,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可以设执行董事和监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可以解散公司,其他公司解散公司需要由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且该执行董事可以同时兼任公司经理,并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设立子公司是否需要董事会需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若是没有规定的,股东大会通过表决即可。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