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军人离婚后财产分割同样遵循《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军婚离婚的法律有如下规定: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离婚,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可以除外。军人配偶提出离婚,是军人重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也是可以申请离婚的,但是过错仅限于重大过错,而非一般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下是婚姻法规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1、《婚姻法》中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若要求离婚,是要经过军人同意的,否则不能离婚,但军人有重婚、吸毒、赌博、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情形的除外;2、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军人名下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要以夫妻婚姻关
通常情况下,如果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如果一方是军人,另一方不是,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且一方是文职军人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非军人对
离婚后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仍然是法定的继承人。但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终止,双方之间不再属于对方的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对婚前财产的规定包括如下内容: 1、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
法律对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对军婚的保护有: 1、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非现役军人的,双方离婚必须经军人一方同意; 2、离婚分割财产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得进行分割; 3、其他保护。
关于离婚财产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对离婚财产处理方式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
离婚财产法律规定有:夫妻共同财产应本着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平均分配,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配,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新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