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结合上诉、抗诉情况来看,二审可以加重刑期。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若被告人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是不可以加重其刑罚的,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具体的条文如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在我国若是刑事诉讼中,二审如果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的不可以加重处罚。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
如果是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是有可能加刑的。 1、“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当被告人提起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对被告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
一般而言,刑事二审如果是被告一方上诉的刑罚不会加重。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判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依法行使上诉权,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刑事诉讼中的一审和二审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两者有本质的不同:1、刑事诉讼中的一审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起诉讼,被告人是犯罪嫌疑人。二审程序一般是基于原被告双方行使上诉权而产生。在二审程序中,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犯罪嫌疑
刑事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有: 1、两者提起的条件和主体不同; 一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如果是自诉案件,可由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并且由司法部门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而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如
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申请撤诉的主体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撤诉应出于原告自愿且合法,然后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如果在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