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中包括以下证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权利主要有: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
民事诉讼代理人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 (一)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
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包括行政相对人,即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第三人,即除行政相对人以外的、其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诉讼当事人如下: 1、被害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2、自诉人,诉讼当事人是诉讼活动不可或缺的参加者; 3、犯罪嫌疑人; 4、被告人; 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或引起纠纷,以自己的
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1、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2、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人员;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等等。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