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
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以后可以交易; 但是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
1、经济适用房不是拆迁房。拆迁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的房子,拆迁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2、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
不是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并不能随便买卖。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
经济适用房的双方买卖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满五年合同是有效的。经济适用房在满五年后出售,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政府并无明确的细化规定,买卖双方只要达成合议,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即为有效;经济适用房在满五年后出售,但在交易中出于避税目的,将
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满五年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以交纳契税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
有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商品房,但经济适用房需收回,可以参考湖南省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要购买其他住房的,需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可以要求出卖人退还购房款,因出卖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可以要求其双倍退还购房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
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国家给予补贴的房租,所以不存在升值的问题。因为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为共有产权,不属于个人的,也就是说这类房子的价格通常要低于市场上的商品房,所以没有升值的情况。如果在经济适用房满足转正后,房主要出售的话,那么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