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而作出的增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的增资行为,视为无效。
股东会决议的对外效力是一般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还有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之处的,也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董事会决议如果存在上述瑕疵,股东同样
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性质;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参加会议人员;股东弃权情况;会议主持;会议议题;具体表决结果。最后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
股东会变更决议的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参加人; 4.会议决议情况。最后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自由约定。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具体以决议内容为准。比如针对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等决议,通过后对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产生效力。比如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议,通过后对公司有效。决议是否有效,应视其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自由约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
股东会决议并不都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
公司减资股东会进行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