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主要在于:对抗的内容不同;在是否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方面不同。对抗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
票据抗辩权的概念指票据的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所提出的债权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与请求权相对应的一种对抗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时,另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抗辩权,这个抗辩权就是另一方可根据对方履行的情况采取继续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行为。 在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
抗辩,是抗击对方,提出辩解与说明。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抗辩,是抗击对方,提出辩解与说明。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延期性的效力包括: 1、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行使该权利致使合同迟延履行,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3、如果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当,致使合同迟延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不能履行债务或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的情形存在时,在对方没有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债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