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需要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的目的是用于夫妻共同需要的,不知情的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
在离婚时如果对方有债务的,应当对债务的性质进行区分。 首先,要确定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债务形成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或者债务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被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清偿。先以共同财产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实行共债共签原则,也就是只有双方以共同意思表示签订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新司法解释没有出台之前,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完全放置于债务人里面,也就是被要求承担清偿责任的不知情一方,必须拿出充
并不是一方有外遇,离婚对方就可以要求离婚的补偿。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一方重婚或者是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要看对方有外遇的情况,是否已经构成了重婚或者是与他人同居。想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
夫妻一方买房需要另一方的征信。夫妻一方能自己单独买房。夫妻一方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单独购买房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也不会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由一方单独买房,并且房屋归购房者个人所
一方主动提出离婚,财产债务处理的规定如下: 1、关于财产处理。双方对财产分割归属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无争议的,那么离婚时应该按照按照约定处理。但是约定无效的除外。离婚财产的分配要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原则,自愿协商原则,有利于生产,
离婚了债务女方是否要偿还,要看债务的性质。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协议约定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的话,当事人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来说,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如果想要获得胜诉判决,就需要向人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因为如果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话,就很有可能
一方失踪时,另一方可诉讼离婚,对于不知道在何地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提起诉讼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一样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失踪的人时间没有达到两年,其配偶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等到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之后,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双方就没有办法协商一致,就只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例如一方有家庭暴力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女方要不要承担,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女方要承担偿还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有偿还的义务;以下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
对于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债,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在欠条上签字的,这时候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债权人应当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如果债权人不能承担证明责任的,这时候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