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
公司用公司的财产,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办理了抵押贷款,由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作为民法上的法人,其被法律授予了法律上的人格。因此,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需要对外独立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对外办理的抵押贷款属于公司的债务,原
一般公司抵押贷款,此贷款作为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股份对公司的此项贷款承担清偿责任,超过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份的贷款部分,股东不承担。 但是如果某股东作为公司此项贷款的担保人,那么按照担保法,如果担保有效无瑕疵,那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在了解抵押情况后应当书面将政府征收决定和征收方案通知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和被征收人协商债务处理方式。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被征收人取得的置换房屋作为新的抵押。如果
有贷款的房屋,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是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屋或者是婚前按揭购买且房屋登记为两人名字的,那么这两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2、变价分割,将共有的房屋进行买卖,卖房
申请二手房贷款,银行会具体的进行严格的审查。因此在准备材料上就应当注意准备齐全完备。首先是应当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次应当准备收入流水证明,一般需要提供连续半年或者是一年,不同银行要求不同。然后需要准备房屋的产权证。准备个人工作证明,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
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都需要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转让其拥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这样才能让股权转让的风险最低。股权转让的风险包括以下几种: 1、合
贷款房屋离婚分配方式如下: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该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应该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
可以买,但是有风险。如果卖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购房者,其转让行为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另外抵押人若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