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是可以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而试用期条款是选择性条款,可以不约定在合同中。
不可以约定。因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法律规定,具体有: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或已满法定工作期限;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
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解除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可以约定不交社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能只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
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适用同工同酬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
不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约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是劳动合同的选择性条款。即用人单位喝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