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我们国家在劳动合同法、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计划生育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上重点对三期妇女的权益进行特别保护,明确禁止在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有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发生。但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哺乳期妇女并不是无条件的,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应支付哺乳期女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哺乳期劳动合同解除的后果有: 1、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要按照该女性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是,哺乳期内女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3、已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哺乳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劳动者不能要求赔偿;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 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辞退。 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同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
在哺乳期时,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哺乳期强行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但女职工如果有下列情形发生时,也可以被解除劳动关系:一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是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
哺乳期被辞退赔偿标准有以下两种: 1、哺乳期被辞退,如是协商一致,就由双方协商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违法解除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也就是工
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除过失性辞退外,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代通知金赔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在哺乳期解除的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代通知金以外的其他赔偿且该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哺乳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