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再审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审计监督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审计监督的对象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审的条件的需要开庭审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
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有: 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 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 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特定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三种渠道为: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 2.有检察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3.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2)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3)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
民事诉讼是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一下三种: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
如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审的条件的需要开庭审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的提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
刑事再审程序主要就是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主要是指检察院认为原审有错误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是当事人认为原审有错误,向法院提起上诉,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等情形。
刑事再审程序指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在已经形成生效的判决、裁定后,对发现原判确存在错误的案件的重新审判。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存在法律规定的有新证据证明事实确有错误、证据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在发现一个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犯了一个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的明确的错误,而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依法审理案件再次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
依据法律的规定,申诉是对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所以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审判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公平的重要手段,而审判监督有类型有很多,案件当事人申诉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