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
农村房子不够住,可以通过当地集体,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或者通过与本村村民买卖宅基地。有以下问题要注意:1.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关于农村宅基地人均标准为(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
农村宅基地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面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能超过规定标准。此外,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处宅基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农村的宅基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一些房屋是属于村民个人建造、个人所有的,是可以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权利是作为土地使用权利的其中一部分,属于当地的一种农村经济组织。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财产权,与农民个人集体组织的成员资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3、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4、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方式如下: 1、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
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按照本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只能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因此,农村居民只能在户口所在村(村民组)内申请宅基地,不能到外乡村(或村民组)内申请宅基地。但因房产继承等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产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要重新给村民分配宅基地。 2、而村民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补偿是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