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
驰名商标的保护: 1、申请保护。为商标持有人,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法律的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法律上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遵从三个原则: 1、个案认定原则。即申请人对于一个商标提出一个申请,对这一个申请进行一个认定。 2、被动保护原则。由申请人主动提出申请。 3、诚实信用原则。申请人必须对事实以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院在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时,遵循的原则为:按需认定原则、被动认需原则、个案认定原则、事实认定原则、严格管辖原则和主动审查原则。 考虑的因素为:商标的知名程度、商标宣传的覆盖范围、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其他因素。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包括: (1)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对于已注册的驰名
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有: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
驰名商标的保护: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3、驰名商标的司法保
(一)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
可以按照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复制、翻译他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1、有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2、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3、申请
《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包括:一.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类似于
驰名商标保护的表现形式有: 1、申请保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 2、自动保护。即商标所有人未提出保护请求,但商标局在办理注册申请,商标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