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主犯,一般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在套路贷中起辅助作用,协助主犯通过诈骗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交付财物的属于从犯,并且根据刑法的规定,套路贷的本质就是诈骗行为。所以当行为人在主观明知自己协助的是诈骗行为,并且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够帮助到诈骗,在客观上也实施了辅助行为,则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
设立胁从犯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实施共同犯罪行为,这是胁从犯成立的前提。胁迫犯罪是计划或者进入犯罪准备阶段甚至犯罪实施阶段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2、行为人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即行为人必须具有犯罪的主观意图,这是威胁从
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看起因,谁是起意者。 2、看实行行为,谁是主要实行者。 3、看因果关系,谁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原因力较大。 4、看犯罪收益的分配情况等。
主犯和从犯一般是根据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认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罪犯。
主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和教唆犯。区别: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它包括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行为人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行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
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有两种情况: 1、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没有积极参与犯罪,主观上被胁迫,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往往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2、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为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出犯罪建议、提供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①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