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遗产继承公证,这不是必须的。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
遗产继承的顺序一般的情况是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包括: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不可继承。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被继
继子无法享有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父有遗嘱,没有将遗产交继子继承; 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抚养关系,故继子没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
具体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继承: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些财产和人身权利,虽曾属于被继承人所有,但并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具体包括: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包括: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具体有:公共财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如下: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和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3、没有立有遗嘱或遗赠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产权丧失的后果如下: 1、继承权丧失发生继承人被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