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职工遭遇工伤后,工伤保险的申报有两种途径并且受相应的时效限制:第一、由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由劳动者申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申报的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供材料,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工伤险申报工伤流程,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申报工伤保险的具体流程包括: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缴费单据等资料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申报工伤鉴定的办法: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及时向社保行政部分申报工伤,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果单位逾期不申报的,则职工一方可准备好上述材料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1、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
申请工伤保险有两种方式,并有相应的时限限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劳动者声明: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各地工伤待遇标准不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
单位工伤由单位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是依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天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以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则受工伤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
一、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 二、待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之后,填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企业盖章后,到区指定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三、
工地受伤,公司不配合申报工伤,受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