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
自诉刑事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他人故意伤害造成身体受伤的,被害人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诈骗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主体为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检察院;有明确的被告人; 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赔偿数额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为物质损失,且是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指在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对于自身的物质损失而附带提起的赔偿诉讼请求。《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以下人员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刑事被告人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以下人员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3、国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国人民法院是不告不理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会有以下条件: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