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旅游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旅游损害范围包括约定赔偿。在旅游合同中对赔偿范围有约定的,如果发生了旅游服务损害,一般均应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游客加以赔偿。如果旅游合同的约定显失公平,作为受害方的游客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二)旅游
赔偿请求人应向旅游质监所递交赔偿请求书。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
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损害赔偿,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 2、公平适用原则。 3、适当限制原则。 4、
民法典规定可以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只有两种情形: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旅游纠纷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要结合具体案情。
旅游人身损害赔偿直接找侵权人赔偿,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
旅游损害赔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请求权基于旅游合同; 2、旅行社领队或游艇服务商关于事件的书面材料; 3、医院病历、出院总结、医嘱清单、医疗费用发票、鉴定结论、鉴定费用发票、误工收入减少证明、户口簿或暂住
损害赔偿原则包括: 一、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损益相抵原则; 三、过失相抵原则:指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是指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夫妻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度。
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一般是过错归责原则,特殊情况下是无过错或者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旅游损害赔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1、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旅游合同; 2、旅行社领队或游艇服务商关于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嘱清单、医疗费发票、鉴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和治疗休息、营养、护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