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所有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权限是什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被害人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除本法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除了部分特殊案件,需要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一般是指,除了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之外,其它的一些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也是我国,目前最主
刑事案件立案后,原告可以撤案,但只针对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法院立案后,可以撤案;公诉案件立案后,不得撤案。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不能撤案,除非属于自诉案件,或者案件属于以下情形,如果案件属于以下情形的,按照规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案件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符合条件的可以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以下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上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后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刑事法庭的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辩护的。辩护,是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要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等严重情节的才可以立案。如果加上毁坏他人财物三千元以上已有三次毁坏财物行为的,或是有三人以上团伙作案的话是可以立案的。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上诉案件,是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