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没有收入的一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比较困难。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之中,物质因素是非常重要的。经济能力是抚养能力的重要内容。如果一方自身没有收入能力,甚至连养活自己都有问题,那么法院一般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在经济收入上具有优势的一方。当然这也不是
儿子的遗产父母有继承权。父母、配偶等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基本上享有同等继承权。 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 1、父母、配偶以及儿子的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
在我国法定的继承顺序中,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规定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女婿对于自己的岳父岳母是没有法定的赡养的义务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成年的子女需要对自己的父母履行赡养的义务。因此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是自己的子女,自己的女婿或者是自己的儿媳,都对自己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赡养是指的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帮助,
女方患有精神疾病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双方应当遵守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如果女方的精神疾病非常的严重,自身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无法照顾孩子,或者是女方由于精神疾病会对子女有伤害行为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归男方
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第一,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比如说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不能陪伴孩子,比如说对孩子不管不顾,孩子长期得不到照顾。第二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否丧失了抚养的能力。比如说拥有抚养权的一方,
离婚之后,没有获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经过对方的同意,也可以接走孩子。需要注意,这里所说的接走孩子,主要是指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短暂生活一段时间的行为,而不是接走之后,想要直接抚养孩子的行为。而且,要接走孩子的话,就必须得到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
女方有肾病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尤其是孩子的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这种情况,为了方便哺乳和保障子女的权益,子女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女方所有。如果这个肾病本身并没有很严重,女方自身也有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的,那么还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说
没有工作的一方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没有工作不代表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另外一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很有可能提出一方没有收入来源,无法保证子女的正常生活,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工作就不能够抚养孩子了,一般人都有赚钱的能力,而且如果
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能看孩子,具体分析如下: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这是探望权行使的基础。因此,作为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在离婚之后是享有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在夫
妻子死后,岳父岳母作为妻子的亲生父母,当然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其中,父母既包括亲生父母,又包括养父母,还包括抚养继子女成年的继父母。自然人死亡后,他的个人合法财产就会
养子女、继子女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