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
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房产; 2、一方婚前购房的房屋,婚后一方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的名字,房屋成为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加名字,即意味着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予另一方。如果离婚
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是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那么房屋自动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因为房屋是属于双方所有,双
什么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只要是领证之后,任何一方取得的新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婚后即为共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几项列明。第一,生产经营所得这个无论是谁的生产经营手段,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个,工资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分割要看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会影响最后的分割结果,因为这两种共有方式的法律基础并不相同。在共同共有中,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对整个共有的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因此在离婚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决定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无论写上谁的名字,这项房产都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房产证只是对外公示效力的一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其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
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
要判断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遵循两大原则:一个是看欠下债务的时间,还有一个就是要看债务的目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下的债务,而且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欠下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就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外一方也有权分割房屋。如果双方遇到离婚等情况,双方可以自行商议房产的归属,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把房屋判给房产证署名的一方,未来的房贷有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