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做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调解或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对该仲裁协议具有利害关系,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所在的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撤销的,需要在收到裁决书的6个月内行使,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时热需要提出证明仲裁裁决错误的证据。没有证据,人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其他。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了六个月的法定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不能撤诉,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有符合的情形就可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如下: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
撤销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决定的条件如下: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劳动仲裁裁决不是行政裁决,属于司法裁判。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的,则可以在下列情形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