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属于共同财产,但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比例并不确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等的分割,但在实务中,针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法律规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按照每人50%的比例,因为对于分割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有协议的从协议,没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还是两个人都出资,无论是全款买的房,还是贷款买的房,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也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房的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可以申请加上配偶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视为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加名字的程序要看房屋是否有贷款.如果房屋已经没有贷款了,那么手续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手续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