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工伤期间护理费不是只有在住院的时候才有,在外治疗期间也可以提出支付护理费的要求的。工伤期间住院的护理费赔偿标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
工伤住院有时间限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具体标准如下: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
工伤误工费是根据受伤前平均每天的工资计算。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工伤人员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的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应当按月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作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护理费标准如下: 1、伤残评估后需要护理的,完全不能自理,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规划50%;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照统筹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40%; 3、有些生活不能自理,按照统筹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30%。根据《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