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属于批准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检察院批准逮捕是可以通知嫌疑人的,并且通知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
检察院批捕后调解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而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对被
人民检察院批捕拿到谅解书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还要看具体案情。刑事案件不是受害者提起诉讼以后可以轻易撤销的了的。公诉案件只有人民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这种决定,而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当中不包括犯罪嫌疑人拿到了受害者的刑事谅解书。
检察院对嫌疑人批捕不一定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律师要做以下几点: (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会见犯罪嫌疑人。 (4)拘留期限届满,而又没有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律师不可以阅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才可以阅卷。律师阅卷权包括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公安局没有批捕的权利,只有检察院才有批捕的权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