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遗产继承一般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
代位继承效力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什么是遗产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例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代位继
遗嘱继承优先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后代血亲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因此遗嘱继承必然优先于代位继承。
遗产代位继承不涉及赡养问题,代位继承与赡养问题没有关系。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适用代位继承时,对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下面的原则进行: (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 (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继承权,既包括权利,也包括相应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这里的债务清偿责任,主要是指继承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具体的数额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自愿的话,也可以超过遗产实际价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