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再次提出申诉。按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审核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当然,人民法院还可以自己决定或者根据人民检
1、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等对生效裁判不服的,需要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再审。2、或者可以直接向生效法院同级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申请再审,上级检察院可以交由生效法院通缉的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复杂的,上级检察院也可以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如果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法院或者检察院收到申诉后,需要对申诉的事由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决定再审或者提出抗诉。在申请的同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对刑事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
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刑事申诉的立案,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申请再审作为
刑事再审程序具有以下条件,其 一、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
对于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依据使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 1.申请的主体不同。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再审申请的主体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期限不同。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而申诉没有时间限制。 3.管辖法院不同。
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是三个月,若是需要延长期限的,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