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 (2)构成要件不同; (3)适用条件不同。 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
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1、先履行抗辩,要求必须有先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没有规定先后履行的顺序,当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按抗辩权,是指先一方提供证
同时履行抗辩权中的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首先,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其次,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然后,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情形。只有满足上述限制条件,另一方才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主要在于:对抗的内容不同;在是否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方面不同。对抗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
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是: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有以下区别: 1、同时履行抗辩权系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留置权出于担保债权实现的目的; 2、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广义形成权,留置权为担保物权属支配权; 3、同时履行抗辩权中所拒绝履行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有对价关系,留置权中返还动
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不能履行的,己方可以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