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录制的录音遗嘱当然有效。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在死后生效生效的一项财产处分协议。而有效的的录音遗嘱,主要是指由被继承人亲自做出,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经过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的遗嘱订立方式。要注意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首先,遗嘱,是指自然人在世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事务做出的个人处理。遗嘱一般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父母立遗嘱怎样才合法,要看是否符合生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订立遗嘱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的遗嘱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的遗嘱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社
自书遗嘱并不存在有效期,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也就是被继承人可以撤回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换句话说,如果被继承人订立自书遗嘱后,如果其实施了与自书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应当视为其撤回了
自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才有效:1、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更不得打印;2、遗嘱中处置的财产应属于立遗嘱人所有;3、应具备遗嘱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遗嘱人身份信息、财产具体信息、财产处置方式、亲笔签名和日期。 现实中存在大量无效
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依遗嘱内容继承遗产。遗嘱生效的前提是符合生效要件,生活中常出现各种原因,使遗嘱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遗嘱出现部分无效时,并不会影响到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涉及的遗产,按
财产遗嘱的有效,需要根据遗嘱的形式来进行判断。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打印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均须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为真实意思表示。自书遗嘱须亲笔书写,签名
严格意义上,在法律上并不存在自书遗嘱有效期这一种说法。正确来说,应当表述为:自书遗嘱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在生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如果遗嘱人在订立自书遗嘱之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