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一、性质不同1、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2、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其他事实,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的,对明知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而使他受到追诉的,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
徇私枉法四个构成要件: 一、概念上的徇私枉法罪; 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枉法仲裁罪的量刑标准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
徇私枉法罪应该这样判: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徇私枉法罪严重。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的。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