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死缓减刑根据犯罪分子表现减刑,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 (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在判处死刑缓期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内,如果没有犯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在这两种情况下,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减刑的。
一般合伙故意杀人的,属于共同犯罪,都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五年之内又故意犯罪的,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
累犯是可以减刑,累犯只是不可缓刑不可假释。减刑的条件是:犯罪人在刑法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是指: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
减刑是指对认罪认罚或者存在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进行减轻刑种或者刑期的处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存在悔改表现,或者有着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他的刑罚。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减刑的次数
罪犯在缓刑期间是可以申请减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知,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可知,减刑的适用的范围仅刑罚种类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以及罪过形式的限制,也即犯罪分子犯什么罪、
企业合法辞退员工方法:预告性辞退,过失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任何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