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重要条文: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
行为人若是构成变造货币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
刑法对变造货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变造货币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变造货币罪处罚如下: 1、犯变造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货币变造,是指行为人在真币的基础上,以真币为基本材料,通过
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一、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 三、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四、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 五、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六、累犯等情节的适用。 七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目前,我国最高法院并没有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定作人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 (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
构成变造货币罪的判刑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犯此罪,如果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构成变造货币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