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
诉讼过程中当然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减免的规定有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应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患者在产生医疗事故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在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两者的区别在于: 1、鉴定的启动次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鉴定的委托形式不同; 3、鉴定程序不同; 4、证据的形式不同。
可以到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依据比较多,主要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要按上述依据,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作出鉴定结论,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鉴定包括的注意事项有: 1、鉴定是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来组织鉴定; 2、医患双方可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3、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需要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