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告知债权人。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并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总公司追偿债权,因此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登报的。
公司减资需要通知债权人,需要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如果公司要合并的,债权人有异议权。公司合并时,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可以对公司的合并决议提出异议,并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其债务或者为其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
1、需要发送通知书。 2、拟合并或分立的公司应当自审批单位就同意公司合并或分立作出初步批复之日起十日内,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于三十日内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拟合并或分立的公司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公司债权人无异议的,拟合并公司的申请人或拟分立的公司应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 ⒈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告的证明; ⒉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
公司分立后,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索要债务: 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二、债权人可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在这种情况下,所
公司分立后,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索要债务: 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二、债权人可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在这种情况下,所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四点: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
成立分公司,首先需要申请人持有关的材料,到工商行政局提出设立分公司的申请,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局会准许登记,同时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可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至工商行政局换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