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正当防卫过当的情况如下: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
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些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必举证: 1、自然形成的规律,当事人不必举证; 2、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不必举证; 3、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必举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再审情况包括: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1、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属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情况由法律明文规定,主要包括:原告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应当预交而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通知后仍没有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没有获得法院批准仍没有预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作原告时,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第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第三、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第四、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第五、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况如下: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恶习屡教不改; 4、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的; 7、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
法院不能判离的情况有: (一)夫妻关系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三)虽然夫妻关系破裂,但原告并未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四)士兵配偶
民事诉讼中法院人员要回避的情况: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