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
行政诉讼是能撤诉的。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如果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而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在经法院许可后,原告可以撤诉。
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 1、知情权; 2、陈述和申辩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确认权; 3、申请回避权; 4、申辩权; 5、听证权;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7、获得赔偿权。
行政处罚执行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处罚种类法定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原则;以及一事不再重复处罚原则。
上诉是不能变更诉讼请求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是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由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变更诉讼请求是属于原告所拥有的权利,但如果在上诉时要求变更,那么完全是不可
上诉是不能变更诉讼请求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是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由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变更诉讼请求是属于原告所拥有的权利,但如果在上诉时要求变更,那么完全是不可
行政处罚有错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处罚不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直接行政诉讼,这不属于需要复议前置的情形。行为人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