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可以自行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但是自行选择的鉴定机构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否则鉴定结论不具有效力: 1、自行选择的伤残鉴定机构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 2、该鉴定机构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做出的鉴定证明。
交通事故后有关损失的鉴定机构由交警提供,并不是自行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医鉴定交通事故伤残有两种委托方式: 1、当事人向交警部门申请伤残鉴定,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自行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职工工伤、有关期限、伤病关系等,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2、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是指定的机构。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等。
进行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程序: 1、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 2、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
1.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2.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报大队领导、主管事故科长签字。3.缴费。如车辆只做痕检、安检,到事故鉴定中心直接交费,
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可以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但是自行鉴定的,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