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有,代位继承可以再转继承。转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亡了,继承人生前并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可以将其原来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继承给其他继承人。所以代位继承人如果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可以适用转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具有以下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 3、性质不同; 4、继承人的范围
如下人员具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如下人员具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下列人具有代位继承权: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
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1、被代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且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法定继承权; 2、代位继承人必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
区分法定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的方式: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形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而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
代位继承和第一继承存在如下几方面的区别: (1)发生情况不同,即代位继承是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的法律制度;而第一继承就是法定继承的直接继承权,它不需要代位。 (2)范围不同,即代位继承的代位继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处理为,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并不能同时存在,哪个存在就执行那个。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处理原则是不一样的,二者的适用条件也不同,其区别主要是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而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应按照如下要求处理: 1、对代位继承,一般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2、对转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
《民法典》规定继承权是权利,可以放弃也可以不放弃。继承权主体是指人或者是组织。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