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一)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补偿。其他情况不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除用人单位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除用人单位维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