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受害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数额的总和。我国《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
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在夫妻一方实施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情况下,法律赋予无过错方主张赔偿法定权利的法律制度。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请求应该在离婚时提起。只有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五种情况下,离婚时无过错方才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 不论是协议离婚的情形,还是诉讼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均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在协议离婚时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
(一)存在侵权行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采用了列举方式,侵权行为这一构成要件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其他情形不在离婚损害赔偿之列。 (二)存在过错。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认定
一般通过下列方式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应当由无过错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对方有实施法律规定请求损害赔偿的行为。法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其他法
《民法典》规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诉讼时以及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作为被告的,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认赔偿。若双方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再根据实际损失计算物质赔偿。
有关法律规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产生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建议可以要求赔偿以及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于受害者建议的后续治疗费,通常建议受害者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评估后续治疗费。因为,如果没有确定的依据,法院将认为受害者所声称的后续治疗费并未
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的方法如下: 一、固定易失证据: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二、收集文字证据:比如婚姻一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