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十级工伤中的误工费为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
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一般按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所以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有几个月就算几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自动离职的,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也就是日工资=月工资/ 21. 75,周六周日不计工资,但是法定节假日(比如元旦、清明)是要算工资的。所以,一个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收入÷21.75)*
车辆维保期间误工费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退休工龄工资计算方法有三种: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青岛市工伤工资待遇应该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工伤期间工资按原来的标准发放。 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骨折三个月后工资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进行发放。职工因为工作而受到了事故的伤害或者是患了职业病,从而需要暂时停止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和待遇不变,由职工所在的单位每个月进行支付。
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公式为:应发工资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
农民参加工作的,工伤保险费的计取方式为: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自己不需要支付。农民工未参加工作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不能缴纳工伤保险。
对于员工旷工不来,工资应该扣除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