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一共有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工作没有签合同要走单位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双倍工资:与公司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又被拖欠劳动报酬的,能协商的尽量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不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辞职属于自愿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如下: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单位买工伤保险进行理赔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劳动者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的赔偿: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