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 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签字不影响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后单位不续签合同有补偿。除工伤赔偿以外还可以享受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受到工伤后,劳动者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适时适当地要求赔偿和补贴。
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是侵权责任人,单位还需要赔。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但如果是第三人致伤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支付上述费用的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的解决方式有: 1、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2、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认定流程有: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不给临时工发工资的,临时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