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9
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
法律上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以下这些: 1、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3、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民法典》对合同保全的规定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民法典》关于合同的保全规定包括以下这些: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法律上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以下这些: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保理合同的定义进行了解释,关于保理合同的规定是: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合同保全的分类有: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享有撤销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有名合同有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借款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
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
典型的行纪合同有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