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或者一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无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形:一重婚的,是指有一方有法律婚姻又与另一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或者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二双方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关系的;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的,即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的处理为:驳回申请婚姻无效的这种诉讼请求。无效婚姻的消失的情形有:未婚;曾经患病现已治愈好的;到达法定婚姻年龄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无效婚姻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2021年实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1、双方当事人一人或者两人登记时有婚姻的,此次结婚属于重婚的; 2、双方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当事人一人或者两人均未达到法定婚龄。 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包括下列人员: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无效婚姻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重婚;因为重婚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从而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直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国男女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
《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且婚姻被认定无效之时起,该婚姻关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