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门诊病历不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只能证明当天去医院的事实,不能作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
仅凭门诊病历不能认定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仅凭门诊病历一般不可以认定工伤,还需要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门诊病历可以是认定工伤的一种材料,但不能单凭门诊病历就可以认定工作。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
住院病历,是由医院保存的,凭本人身份证,就可申请复印,仅收纸张的复印费。若需补写门诊的就诊记录,可带上有关的检查报告,处方,缴费单据等等,提供给您的就诊医师,遇上好医生也许能给您补写。
查,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医疗诊断证明”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并且应当详细说明事故的伤害情况,以及与工
司法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两回事,工伤认定,是根据你的发生事故的情节,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认定,和你伤残没任何关系,只要是因为工作受伤,都可以认定工伤,并不一定是伤残,你的司法鉴定,只能说达到某种伤残程度,不能认定是不是工伤,因此,你的司法鉴定,不
报工伤要门诊病历本。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门诊病历能补写。如果当事人的门诊病历弄丢了,可以到医院进行复印。一般来说,医院都会保存相关的病历信息,但是如果时间过长的,那么则可能不一定能够查得到。
门诊病历可以是认定工伤的一种材料,但不能单凭门诊病历就可以认定工作。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
门诊病历是认定工伤所需的一种材料,但只凭门诊病例很难认定工伤。工伤的认定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证据: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